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根据《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本办法: 用工单位有做好聘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员不能使用。1、成年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登记,交验《婚育证明》;2、成年流动人口应接受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按要求参加孕(环)检查,主动提供婚育变化情况。3、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人员要求生育的,须持有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生育证,经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后,方可生育。4、街道办事处应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定期查验《婚育证明》,建立计划生育管理卡片和档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5、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孕(环)情检查等服务。6、成年流动人口不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婚育证明》或不按规定交验《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要求限期补办、交验,逾期仍未补办或不交验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7、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8、能自觉遵守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的单位及个人街道给予表扬、奖励。 新庄孜街道办事处 200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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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保障对象(红本) 1、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其中包括父母双亡且依靠近亲属扶养的未成年孤儿)。 2、重残人员:残疾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3、重病人员:患有癌症或长年患有疾病且失去劳动能力都,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 4、单亲家庭:因离婚、死亡或非婚造成一方抚养未成年人的家庭。 5、教育负担重:有两个及以上在校生或有一个及以上国家统招中等专科以上在校生。 二、一般保障对象(蓝本) “一般保障对象”指:除上述重点保障五类人员以外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且暂时处于困难的家庭。
200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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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孜街道热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光临、指导以及为街道和社区发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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